按照《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宝医保发[2025]41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25年5月30日起执行我省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9项,废止我省原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项。本次整合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按原规定执行。现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公示。
附件: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宝鸡市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