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五批)的通知》(宝医保发[2025]58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我省整合规范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1项,同步新增“血浆分离器”1类特殊卫生材料,废止我省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6项。本次整合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按原规定执行。现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公示。
附件:《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五批)的通知》(宝医保发[2025]58号)
宝鸡市人民医院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