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人医党发〔2022〕49号
中共宝鸡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唐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经2022年11月2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唐瑾同志任新生儿科主任;
郑广生同志任心血管内二科主任;
曹文广同志任医学影像科主任;
魏阳子同志任功能科主任;
罗永科同志任超声医学科主任;
韩迎春同志任健康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景斗星同志任骨三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唐晓梅同志任病理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席聪同志任神经内三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吴锋同志任内分泌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朱晖同志任血液、肿瘤内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芹同志任老年病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建峰同志任眼科医院日间手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文亮同志任骨一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高万河同志任导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翟向伟同志任心血管内一科副主任;
李垚同志任心血管内二科副主任;
魏胜全同志任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一科副主任;
党治国同志任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二科副主任;
刘晓亮同志任神经内二科副主任;
刘霞同志任消化内科副主任;
张素梅同志任感染性疾病(肝病)科副主任;
陈景荷同志任重症医学科副主任;
李文娟同志任眼一科副主任;
翟伟同志任骨三科副主任;
张小宾同志任肝胆胰脾外科副主任;
吴明君同志任胸心外科、肿瘤外科副主任;
孙峻峰同志任神经外科副主任;
寇莉同志任妇科副主任;
梁宽同志任儿科副主任;
薛伟同志任口腔科副主任;
刘曙民同志任介入科副主任;
白涛同志任麻醉手术科副主任;
吕品同志任超声医学科副主任;
邵春晖同志任超声医学科副主任;
白毓同志任医学影像科副主任;
惠权斌同志任药剂科副主任;
曹媛同志任药品采供科主任(副科);
唐春娟同志任静配中心主任(副科);
刘鑫同志任临床药学室副主任;
吕春燕同志任医院感染控制科副科长。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2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免去:
马宝山同志神经内一科主任、大内科主任职务;
赵秋绒同志心血管内二科主任职务;
张建军同志内分泌科主任职务;
赵银利同志血液肿瘤内科主任职务;
郭静贤同志老年病科主任职务;
魏若晔同志骨一科主任职务;
李培英同志超声医学科主任职务;
梁玉河同志急诊外科副主任职务;
何建平同志医学影像科主任职务。
郑广生同志心血管内一科副主任职务;
退出科室管理岗位负责人,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宝鸡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