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客户:
按财务管理要求,为保障您的体检权益与服务质量,现就本中心体检卡使用及消费时限事宜公告如下:
1.请持本中心2021年前办理的体检卡客户,务必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体检服务,逾期未使用将按规定自动失效,不再办理延期/退换及补检。
2.若您对体检卡有效期/使用规则等存有疑问,可前往健康管理中心前台或拨打咨询电话核实。0917-3272863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遂!
宝鸡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