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消化系统等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宝医保发〔2026〕47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全省整合规范的消化系统、血管及淋巴系统、颌面外科、病理、药学等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16项,同时废止原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95项,修订1项。同步新增“一次性穿刺器”(HC00702)、“一次性标记物”(HC00703)、“一次性食管监测耗材(电极导管、阻抗导管、pH胶囊)”(HC02702)、“角膜塑形镜”(HC01312)等4个特殊卫生材料。本次整合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按原规定执行。现将消化系统等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公示。
宝鸡市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27日